城區小學(公辦)
收費項目
收費標準(元/學期)
收費依據(文件名稱、文號)
備注
住宿費
50
(榕教計【2000】62號)
附1:代辦課本、作業本
按實際金額代收代付(限價:一年級46元、二年級47元、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65元)
《關于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春、秋季課本、作業本限價的通知》(榕價費【2006】34號)
1、開學時按市物價局限價預收款 2、閩侯、閩清、永泰、連江、羅源、平潭縣縣鎮學生免交教科書費
附2:代辦社會實踐食宿、校服
按實際金額代收代付
《關于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》《關于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的通知》
在發生時,一事一收,事畢結清,多還少補,不得盈利